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功率电力半导体器件及新型功率器件产业化项目施工(一期)二标段(项目名称)由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2.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60024.60㎡(约合90.037亩),总建筑面积约为55691.23㎡,包括生产厂房、动力站、办公综合楼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一期建设建筑面积约为29480.87㎡。
2.3 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9232.57平方米,103#动力站地上二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2187.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104#办公综合楼地上四层,建筑面积5931.68平方米;109#门卫地上一层,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 570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3500.00万元;
2.5 计划工期:55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大功率电力半导体器件及新型功率器件产业化项目施工(一期)二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5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11月17日12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潜在投标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投标确认,并于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9.2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9.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5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 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6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10.7异议受理:1、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1.2 具体的事项及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事实依据;3.1 相关证明材料;3.2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异议送达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联系人:胡敏、王申午;电话:029-******-633。
11.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宇
电 话:029-******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13号
邮 编:71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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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敏、王申午、张波
电 话:029-******-633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邮 编:710065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