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5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7日-2024年5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
******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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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 3200 吨莰烯、1950 吨双戊烯、180 吨双萜烯、1400 吨丙烯酸异冰片酯、1400 吨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产品技改项目 |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李湾路12号 | ******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年产3200吨莰烯、1950吨双戊烯、180吨双萜烯、1400吨丙烯酸异冰片酯、1400吨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产品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李湾路12号,本次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实施,不新增用地。 ******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c2669其他专用化学品制造。 投资总额:总投资275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51万元,占总投资16.4%。 占地面积:厂区总占地33871m2。 职工人数:项目新增职工60人,其中管理人员约10人,操作工人50人。 |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1年12月11日,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1年12月13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部内容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4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14日、2021年12月15日在《中华工商时报》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23日在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点张贴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4年05月09日,建设单位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进行了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 /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管网应明管化。废气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化验室废水经“ph调节+蒸发脱盐+絮凝沉淀”处理后,与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一同经“厌******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入清安河。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作循环冷却水。 2、本项目依托现有3#30m高排气筒。莰烯、双戊烯、双萜烯、丙烯酸异冰片酯、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生产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气及物料周转产生的废气(α-蒎烯、β-蒎烯、莰烯、双戊烯、三环烯、丙烯酸、甲基丙烯酸、丙烯酸异冰片酯、甲基丙烯酸异冰片酯、非甲烷总烃)以及松节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经管道收集至“一级碱喷淋+除雾+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污水站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至现有“两级强制氧化”装置处理,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至硫噻唑生产线现有的“一级碱吸收+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上述经处理的废气合并通过3#30m高排气筒排放。 3#排气筒丙烯酸、臭气浓度、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限值。 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丙烯酸、臭气浓度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2标准;厂界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排放限值。 3、厂区合理设计布局、加强管理,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釜底残渣、废催化剂、精馏残渣、化验室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桶、废机油,其中釜底残渣、废催化剂、精馏残渣、化验室废液、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桶由原料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设置标识。危险废物的转移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执行,防止二次污染。 5、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生产车间、储罐区、原辅材料存放处、厂区内水渠以及污水处理站、液氯库、危废仓库、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进行重点防腐防渗。制定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污染防治隐患排查制度和应急响应措施并落实到位。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并开展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构筑环境风险三级(单元、项目和园区)应急防范体系,利用现有225m3事故应急池和500m3应急铁罐,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7、加强施************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8、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设置与管理排污口,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在排污口附近醒目设置标志牌。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hj853-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 1103-2020)、《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9〕15号)、《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修订)》(苏环发〔2022〕5号)等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严格按《报告书》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9、按《报告书》提出的方案开展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 10、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回收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纳入“三同时”验收内容,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