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拟对2024年下半年LCD显示屏采购项目进行询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 | 规格参数 | 数量 | 预估金额 |
1 | LCD显示屏 | 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 一批 | 20.92万元 |
备注:(1)本项目需求数量均为预估用量,采购人保留对品类和需求数量进行更改的权利; (2)合同形式及采购期限:框架合同,采购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项目实施地点:厦门市。 |
2 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 业绩要求:报价供应商所供品牌LCD显示屏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报价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轨道交通至少具有1个单个项目大于50块LCD显示屏的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
2.3财务与信誉要求:
(1)报价供应商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报价响应截止日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5报价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报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 项目信息发布方式
本次采购公告通过厦门地铁运营电子采购平台(******:7443/)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后续可能的信息修改、补充,采购人将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公告,请报价供应商自行留意关注。
4 报价响应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送交地点
4.1本项目通过厦门地铁运营电子采购平台(******:7443/)进行线上报价。报价供应商可于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在线进行报价(未在厦门地铁注册供应商名录内的单位需先行完成注册流程后方可进行报价)。报价送达的时间以采购人收到时间为准。
4.2报价需上传采购平台的附件:(1)报价单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类似项目业绩(加盖单位公章);(3)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4)报价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和文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
4.3报价上传的报价单扫描件请确保与线上系统提交的报价一致,若出现两者报价不一致,则以系统在线最终报价为准。
4.4若第一次公告报价单位不足三家,采购人有权发布二次询价公告重新比价,仍不足三家,采购人保留接受本次网上比价结果或另行组织采购的权利。
4.5需在报价单备注栏填写提供的产品型号、品牌,若有指定或推荐的应从中选择品牌。
5 联系方式
******控制中心609室
邮编:361021
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
电子邮箱:qiuhk@xmgdj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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